國際教練聯盟台灣總會教練黃頁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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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制定日期:2013.1.28 第一次修訂日期:2015.8.28 第二次修訂日期:2015.11.6 第三次修訂日期:2017.6.30 第四次修訂日期:2019.2.1 第一條 宗旨: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 凡具備ICF認證教練者(ACC、PCC、MCC)。 第三條 申請窗口: 第四條 請檢附下列資料後提出申請,由秘書處進行審查: ICF認證證書(影本乙份)、認證教練基本資料。 第五條 刊登資格: (一) 登載黃頁期間必須為ICF有效會員。 第六條 刊登內容: 第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