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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他人自我覺察的教練工作
美國組織心理學家Tasha Eurich認為自我覺察是一個相對複雜的概念,它的核心定義為一種清晰地認識自我的意願和能力。這種意願和能力包括瞭解我們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以及別人眼中的我們是怎樣的。研究證明,對自己有更清晰、準確的認識的人能夠作出更明智的決策,建立更高品質的、滿意的人際關係和夥伴關係,有更好的職涯發展,並且更加自信。
在許多人看來,自我覺察是一個純粹的向內的過程——我們思考自己,認識自己,瞭解自己,各種覺察也都是來自於自己的。但是真正的自我覺察不僅需要瞭解我們自己,還需要知道我們在他人眼中是什麼樣子。因此,自我覺察可以進一步分成內部自我覺察(internal self-awareness)與外部自我覺察(external self-awareness)。
內部自我覺察指的是我們內心對自己各方面的瞭解。內部自我覺察水平高的人通常能夠作出與「我是誰」一致的選擇,這些選擇會讓他們對自己生活的滿意度更高。而外部自我覺察則是由外向內地瞭解自己——明白他人是如何看待你的,借此增加對自我更客觀、全面的認識。外部自我覺察能力強的人能夠從別人的角度看自己,因此他們也更容易與他人建立更加堅實且值得信賴的關係。
教練的關鍵工作在於協助客戶提升自我覺察的能力並積極採取行動。提升自我覺察能力的第一步,就是放下自己關於自己的種種預設,去積極瞭解自己在他人眼中的樣子,帶著勇氣和謙卑接納自我的態度追求真實。
為了獲得一個更全面、準確的他人眼中自己的形象,教練通常會使用360度反饋來幫助客戶瞭解生活中各方面的人對自己的看法。但是在執行360度反饋時最常遇到的問題是:當事人不想接受別人給他們回饋、關係人不想或不敢提供當事人回饋。當反饋的意見為正面肯定的,往往能讓客戶更相信自己的成功與表現。但是當反饋的意見為負面缺點,客戶通常會用抵抗和轉移的方式回應負面反饋,可能拒絕認同或忽略反饋,否認真正問題的存在。這更凸顯出教練工作需要非常重要且專業的教練技能,懂得如何協助客戶提升外部自我覺察的認知與能力,克服原有的認定自己優異天賦、成就的框架,並真誠地採取應對的行動。
數十年來的學術研究顯示,一個人要改變性格行為極為困難。但是只要透過教練協助提升自我覺察、適當設定目標,以及持之以恆來調適因應自己的行為,進而控制自己在關鍵情況中缺陷行為的影響。教練工作的關鍵不在於消除客戶的性格行為缺點,而是協助啟發客戶如何能夠找出方法行動加以控管和優化。
作者:黃聖峰 PCC,睿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聖峰教練專注於企業內1對1及1對多的教練服務,協助企業中高階主管提升領導力效能。採用Marshall Goldsmith Stakeholder Centered Coaching或Blended Coaching教練模式,透過Hogan Assessments及Judgment測評瞭解客戶的Coachability,以及在他人眼中的行為描述,呼應360度反饋訪談,協助領導人自我覺察,調整或改變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