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6 0933-535-961
-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
- service@icftaiwan.org
- Mon - Fri: 9:00 - 18:00
1. 由教練個人當責,仍以教練本人妥善保存個人CCE時數證明為原則。
2. 因應ICF認證教練更新時數,部份人員有申請補發之需求。
1. 申請CCE時數補發者,需自行負擔出席該次活動或課程之舉證。
2. 申請者自行填妥申請表格及相關資訊(詳見四),連同舉證之證明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
請洽協會秘書處, email to service@icftaiw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