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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 ICF 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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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國際教練聯盟(ICF)是全球領先的教練協會。

ICF 由六個關係組織(FOs)組成。它們共同形成 ICF 生態系統。

這六個 FOs 為:ICF 專業教練、ICF 認證與標準、ICF 教練教育、ICF 基金會、ICF 組織內教練,以及 ICF 思維領導學院。ICF 全球董事會為完整的 ICF 生態系統提供戰略方向與協調。

基於其使命與責任,ICF 提供一套道德規範,無論其身分是 ICF 從業人士(見定義)或其他角色,在 ICF 生態系統中,所有人都需遵守的專業行為道德標準。由 ICF 道德規範所規制界範角色與責任包含 ICF 從業人士、ICF 員工(見定義)、志工、ICF 董事會成員、ICF 實踐社群的領導人員,以及 ICF 全球委員會、任務小組與核心團隊的成員(不論是否為 ICF 從業人士)。

ICF 道德規範將國際教練聯盟的核心價值(ICF Core Values)納入為理解 ICF 道德規範、道德原則與行為標準的基礎。

ICF 道德規範的目的是為了維護 ICF 與全球教練行業的誠信,方式包括:

  • 設立與 ICF 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一致的行為標準。
  • 引導道德反思、教育與決策。
  • 通過 ICF 道德行為審查(ECR)程序裁決並維護 ICF 的道德標準。
  • 提供 ICF 道德規範的培訓和學習的基礎,這些培訓和學習是 ICF 認證課程的一部分。

本道德規範旨在協助受其規制界範人,在需要從事道德推理與決策時,參考應考慮的道德因素、價值與原則。

當人們在專業互動中表示自己屬於 ICF 生態系統與/或 ICF 從業人士時,ICF 道德規範即適用。

在遵循道德準則的過程中,存在相應的挑戰。挑戰中,ICF 生態系統中的人們難免會面臨需要對突發問題作出回應、解決兩難情境與問題的情形。

ICF 生態系統中的人們努力遵循道德準則即便這樣做需具備勇氣並作出困難的決定,以在與其利害關係人的互動中秉持「行善」(DO GOOD)原則。

本規範的第 4 部分闡述 ICF 從業人士在其不同角色中(如教練、教練督導、導師教練、講師與教練培訓生)所需承擔的道德義務。

ICF 獨立審查委員會透過道德行為審查(ECR)程序維護本道德規範,該程序適用於所有 ICF 從業人士。

ICF 要求所有持證 ICF 從業人士持續進行道德教育與培訓。此外,ICF 認證教練教育課程也須提供道德培訓,因 ICF 認為道德是教練職業的基礎要素。

本道德規範適用於所有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個人或實體。任何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個人或實體皆不得選擇不受任何部分或條款之約束,也不得刪除、修改或變更本規範中的任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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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F 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

本道德規範提供實踐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的指引,並說明其如何付諸實踐。所有的價值與原則皆同等重要、相互支持,並具備引領性質。所有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人都應在其所有專業互動中尊重這些核心價值,並與這些原則保持一致。

ICF 的核心價值與相關的道德原則已列於 ICF 網站上,以下為重述內容。(見 ICF 核心價值 PDF)

專業:致力於教練思維模式和專業品質,包括責任、尊重、誠信、能力和卓越。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專業:

  • 確保我的專業行為在所有專業互動中始終與人性價值及教練思維模式保持一致。
  • 在我的陳述中保持真實與準確。
  • 承諾終身專業學習與個人發展。
  • 支持客戶、學員與 ICF 從業人士持續的個人與專業發展。
  • 履行我的承諾。
  • 意識到道德困境與議題,並依據 ICF 道德規範做出回應。
  • 增加知識庫,並分享 ICF 核心能力中所述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 面對挑戰時展現韌性與信心。
  • 在所有與教練相關的商業往來中以尊重與透明方式行事。
  • 在所有與教練相關的專業互動中,作出清晰且準確的陳述。
  • 致力於誠實、勇氣、一致的行為、合乎道德的實踐,並為 ICF 和教練專業樹立最高標準。
合作:致力於發展社會聯繫與社區建設。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合作:

  • 致力於透過促進共同創意與資源整合,推動專業教練的承諾與進展。
  • 與其他多元社會認同群體內及跨群體的人士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 在參與任何集體協作時,對自己的參與保有意識與意圖。
  • 與其他 ICF 從業人士合作,共同服務客戶與贊助人。
  • 與相關專業、協會及其他教練組織與從業人士建立夥伴關係並進行溝通。
人性:致力於人道、善良、富有同理心尊重他人。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人性:

  • 接受作為人類本就不完美,並以教練型思維模式來看待這些不完美,並將它們作為傳遞開放與自我接納的機會。
  • 認知自己總有更多學習之處,並對其他觀點保持開放。
  • 建立支持誠實、透明與清晰的真誠關係。
  • 持續追求並發展自我覺察。
  • 願意承認並承擔自己的錯誤。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從中學習。
  • 對自己的成就保持謙遜。
  • 避免任何暗示優越感的行為或溝通方式。
  • 致力於包容性、尊嚴、自我價值與人權。
平等:致力於使用教練思維方式來探索和理解他人的需求,這樣我就可以在任何時候都實行公平的流程,為所有人創造平等。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公平:

  • 認可並尊重所有身份群體及其貢獻。
  • 以同等的尊嚴和公平感對待每個人。
  • 培養對我自己和他人系統性地有意識與無意識偏見模式的覺察。
  • 探索以理解並促使人們覺察社會多元性、系統性平等和系統性壓迫,以及它們如何在教練專業中呈現。
  • 在所有教練-客戶、培訓師-學員、導師-教練和督導-教練關係中,維持平等和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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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F 生態系統內所有人的承諾

這些價值觀是具抱負性的,也是進行道德推理和道德決策的堅實指南。ICF 生態系統內的所有人都應在其所有專業互動中尊重並維護這些價值觀。

我們:

  • 以謹慎、正直和負責任的態度履行我們的職責,放眼全球、勇於思考、行動和表達,同時意識到我們的影響,並承擔任何後果。
  • 透過持續的個人、專業和道德發展,致力於追求卓越。
  • 對文化濾鏡保持警覺,並透過公開討論跨文化和多元文化差異,展現對不同文化的尊重。
  • 維持對關係的覺察,以及這些關係如何受到偏見、權力動態和系統性壓迫等因素的影響,並透過持續教育和開放對話積極處理這些因素。
  • 透過不斷的自我反思和提高自我覺察來培養我們的道德成長和成熟度。如果出現道德困境,我們將在需要時尋求協助來解決該問題。
  • 如果我們意識到他人有不道德行為,會尊重地嘗試與他們溝通我們的擔憂,如有必要,則尋求道德指引以決定下一步。
  • 透過提供本道德準則的查閱方式,與需要了解本準則所確立之道德責任的人士進行溝通。
  • 該認識到,遵循道德規範行事並不止於《道德規範》的文字規定。

4

ICF 從業人士的道德標準

遵守這些 ICF 道德行為準則,是 ICF 教練核心能力(ICF Core Competencies)中的第一項:「展現道德實踐:理解並持續應用教練道德與標準。」

以下道德標準適用於 ICF 從業人士的所有專業活動——無論是否存在正式的教練關係(見定義)。這些道德標準分為五個小節:

  1. 與客戶和∕或贊助者參與協議
  2. 保密與法律合規
  3. 專業行為與利益衝突
  4. 致力於提供持續的價值
  5. 專業正直與當責

第一節:與客戶和∕或贊助者參與協議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 1.1
    在教練開始之前,與教練客戶、贊助者和/或其他與教練及其有直接關係者的相關方溝通,解釋教練的性質,並共同建立一份教練協議,內容涵蓋角色、職責、保密性、財務安排以及教練參與其他方面的教練協議。
  • 1.2
    尊重各方在教練參與期間隨時以任何理由終止教練關係的權利,但須遵守協議的規定。

第二節:保密與法律遵從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 2.1
    無論我扮演何種角色,皆與所有當事人維持最高程度的保密。
  • 2.2
    與所有參與者訂立清楚協議,明確約定在教練過程中交換哪些資訊以及如何交換。
  • 2.3
    與客戶、贊助者及其他相關方達成清楚協議,說明哪些保密資訊可能需依法向適當機關揭露,例如非法行為、法律要求、法院命令或傳票,或對自己或他人有即時高度可能的危險風險。
  • 2.4
    維護、儲存與處理所有記錄,包括電子檔與通訊內容,應以促進機密性、安全性與隱私的方式進行,並遵守相關法律與協議。
  • 2.5
    履行我對教練客戶、贊助者、同事與社會大眾的道德與法律義務,無論是直接進行或是透過可能使用的任何科技系統(例如科技輔助教練工具、資料庫、平台、軟體與人工智慧)。
  • 2.6
    負責確保我的輔助人員遵守本道德規範中相關的標準。
  • 2.7
    維護 ICF 從業人士的隱私,僅在獲得 ICF 或 ICF 從業人士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聯絡資訊(例如電子郵件、電話等)。
  • 2.8
    遵守著作權法律,並尊重及承認他人的貢獻與智慧財產權,只對我自己創作的資料主張所有權。

第三節:專業行為與利益衝突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 3.1
    我會意識到並與所有相關方討論同時擁有多重協議與關係的影響,以及潛在的利益衝突。
  • 3.2
    透過自我反思、教練協議與持續對話,與教練客戶及贊助者一同管理利益衝突與潛在的利益衝突。這包含處理組織角色、責任、關係、紀錄、保密性與其他報告要求。
  • 3.3
    透過與相關方協商、尋求專業協助,或暫停,或終止專業關係,解決任何利益衝突或潛在的利益衝突。
  • 3.4
    有責任意識到並設定清晰、適當且具文化敏感性的界限,以規範專業互動,無論是實體上的還是其他形式的。
  • 3.5
    透過覺察並降低的偏見來維持公平性,不會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認同、性取向、社會經濟地位、年齡、精神實踐、能力以及其他人類差異的群體、類別和範疇而歧視他人。
  • 3.6
    對教練關係中的親密程度保持覺察。我不會與客戶或贊助者發展任何關於性或浪漫關係。若我察覺到關係出現變化,我會採取適當行動處理該問題,或終止教練合作。
  • 3.7
    理解 ICF 從業人士經常因先前的培訓與∕或經驗,在多重專業角色間服務(例如導師、治療師、人資專員、評估員),我有責任在扮演 ICF 從業人士以外的角色時告知客戶。
  • 3.8
    向客戶揭露轉介有關的報酬與利益的資訊,無論這些報酬或利益已支付∕收取,或將支付∕收取。

第四節:致力於提供持續的價值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 4.1
    會意識到並與客戶協力主動管理我們之間可能因文化、關係、心理或情境因素所造成的任何權力或地位差異。
  • 4.2
    我會認知到可能損害我的教練表現或專業承諾的個人限制或情況。若有必要,我會尋求支援,包括專業相關指導。這可能需要我暫停或終止教練關係。
  • 4.3
    對於客戶從教練關係中所獲得價值可能出現轉變的跡象保持警覺,並與客戶討論。如果合適,探討教練關係的改變和/或轉換不同的教練、從業人士或資源的可能性。

第五節:專業正直與當責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 5.1
    準確說明我的教練資格,並在符合我教練能力、專長、經驗、培訓、認證與 ICF 證照程度的範圍內執行工作。
  • 5.2
    就我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所提供的服務、ICF 所提供的內容、教練專業,以及教練的潛在價值,做出真實且準確的口頭和書面陳述。
  • 5.3
    遵循「行善」非「避免作惡」的理念,同時認知到我的專業行為對客戶、利害關係人、教練專業和社會的影響。

我理解 ICF 可依其判斷並根據道德行為審查(ECR)程序,對我是否違反 ICF 道德規範進行責任追究。

我亦同意,若有任何違規行為,我應接受 ICF 的處置,包括強制性的進修教練教育、導師教練輔導、督導,或是喪失我的 ICF 會員資格與∕或 ICF 證照。

在履行 ICF 生態系統中的任何角色時,我承諾透過在我的所有專業互動中遵守 ICF 道德規範來履行我的道德義務。我承諾盡我所能代表教練和 ICF 的誠信和專業聲譽。

附錄

附錄:本規範中所用術語的關鍵定義

人工智慧任何使電腦與其它數位設備能模擬人類智慧與解決問題能力的演算法或機器基礎技術。(見標準 2.5)
客戶被教練的個人、團隊或團體成員,接受教練、導師或督導教練指導的教練,或接受培訓中的教練。(見標準 1.1、2.3、2.5、3.2、3.6、3.7、3.8、4.1、4.3)
教練與客戶建立合作關係,進行一段激發思考且具有創意的歷程,啟發客戶覺察並發揮其個人與專業潛能。(見第 4 部分)
教練協議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之間建立的正式文件,規範教練關係的條件、期待與條款。通常包含教練目標、會談持續時間與頻率、保密政策、付款條件、取消政策,以及教練與客戶雙方的責任等細節。(見標準 1.1、1.2、2.2、2.3、3.1、3.2)
教練合作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之間的結構化互動。此合作涵蓋整個教練流程,包括初步評估、目標設定、定期教練會談、進度追蹤與成果評估。(見標準 1.1、2.2、3.6)
教練關係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建立的一段關係,依據協議定義雙方的責任與期待。(見標準 1.2、3.1、3.2、3.3、3.6、4.2、4.3)
教練督導有經驗的教練與一位教練(或一群教練)進行反思性對話與合作過程,以促進其個人、專業與道德的發展與學習。(見第 1 與第 2 部分)
本規範ICF 道德規範;此文件包含目的、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承諾、準則、關鍵定義、詞彙表與誓言。
保密性是指對在教練關係中或周圍獲得的任何資訊進行保護,除非基於法律需求、存在傷害威脅,或經客戶書面同意發布。(見標準 1.1、2.1、2.3、2.4、3.2)
利益衝突指 ICF 從業人士涉及多重利益時,其中一項利益的服務可能損害或與另一項利益衝突。此衝突可能涉及財務、個人、本質性、專業方面因素,或與客戶、潛在客戶或贊助者之間的潛在衝突。(見標準 3.1、3.2、3.3)
核心能力專業教練的特定技能。(見第 1 & 2 部分)
平等指所有人無論其種族、族裔、國籍、膚色、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年齡、宗教、移民身份、精神或身體殘疾,以及其他領域的差異,在資源和機會方面都能體驗到包容性和可獲取性的情況。(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3.5)
ICF 認證教練教育指由教育機構提供的課程,該課程已通過 ICF 嚴格的審查流程,並證明其課程內容符合 ICF 對教練的定義、ICF 核心能力和 ICF 道德準則。(見第 1 部分及標準 5.1)
ICF 證照一種專業認證,表示個人已達到特定標準和要求,旨在發展和提升其教練技能。ICF 證照稱謂包括初階認證教練(ACC)、專業認證教練(PCC)和專家認證教練(MCC)。(見第 1 部分及標準 5.1)
ICF 生態系統ICF 由六個家族組織(FOs)組成。它們共同構成了 ICF 生態系統。這些家族組織包括:ICF 專業教練、ICF 認證與標準、ICF 教練教育、ICF 基金會、ICF 組織內教練和 ICF 思維領導力學院,所有這些都在 ICF 全球董事會的領導之下。(見第 1 部分)
ICF 從業人士指那些在專業角色中自稱是 ICF 會員和/或 ICF 證照持有人,這些角色包括但不限於教練、教練督導、導師教練、教練培訓師、培訓中的教練、董事會成員、志工或領導者。(見第 1、2 及 4 部分,以及標準 2.7、5.2)
ICF 員工指任何受僱於 ICF 或與 ICF 簽約提供管理和行政服務的管理公司所僱用或簽約的個人。(見第 1 部分)
智慧財產權指人類智慧的創造物,這些創造物在法律上被認可為其創作者或所有者的財產。智慧財產權賦予創作者或所有者獨家使用、生產和傳播創造物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侵權。(見標準 2.6)
法律指遵守教練執業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見第 4 部分及標準 2.2、2.5)
導師教練一位經驗豐富的教練,提供協作學習過程(導師教練)給予另一位教練反饋,這些反饋基於觀察或錄製的教練會談,以進一步發展其獨特的教練風格和符合 ICF 核心能力的技能。(見第 1、2 部分及標準 3.7)
贊助者指支付費用和/或安排或定義所提供的教練服務的機構(包括其代表)或個人。這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權的人。(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1.1、2.3、2.5、3.2、3.6)
支援人員指為 ICF 從業人士工作並可接觸到客戶和/或教練資訊的人員(例如:行政助理、市場行銷、會計等)。(見標準 2.6)
系統性平等指性別平等、種族平等以及其他形式的平等,這些平等在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國家和社會的規範、語言、形象、信仰、道德、核心價值觀、政策、結構、法律、實踐和文化中制度化。(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3.5)
系統性壓迫指系統性種族主義、膚色歧視、性別歧視以及其他形式的系統性不平等,這些不平等根植於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國家和社會的規範、信仰、語言、形象、道德、核心價值觀、政策、結構、法律、實踐和文化中,並持續對邊緣化身的人進行廣泛的偏見和有害待遇,同時獎勵和優待享有特權身分的人。(見第 2 & 3 部分)

詞彙表(其他術語)

教練平台一種使用數位科技的教練平台,在大規模範圍內實現教練與客戶之間整合且無縫的教練旅程。
教練平台提供者使用其自行開發或由平台開發商開發並以其品牌命名的教練技術平台之組織。
教練服務提供者提供專業教練服務的營利或非營利組織,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有限責任公司(LLC)、非營利機構或合夥企業。
教練督導一種動態且反思性的合作、指導與支持歷程,協助教練發展其個人、專業與道德能力與成熟度。
DEIB多元性(Diversity)、平等性(Equity)、包容性(Inclusion)、歸屬感(Belonging):這些關鍵概念的組合用以支持多樣與差異、公平對待與機會、接納與歡迎,以及歸屬感。
多元性種族、膚色、種姓、族裔、性別認同、性取向、階級、社經地位、年齡、宗教實踐、國籍、能力,以及其他人類差異的群體、階級與類別,例如個性特質、外表、溝通風格與領導風格。
平等性提供資源與機會的行動,並建立規範、措施、政策、基礎建設與文化,使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潛力的行動。
共融性接納並完全支持來自邊緣群體與特權群體的人;透過建立與維持流程、基礎建設與文化,使其參與不只是同化或區隔,而是真正整合於組織的生活與工作中,並參與決定組織工作內容與實施方式。
歸屬感組織中邊緣與特權成員對組織及其工作的連結與參與的持續感受,基於他們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貢獻與內在價值被真誠重視與肯定,這種感受反映於組織持續的具體行動中。
外部教練受雇於組織外部的教練,並非該組織的兼職或全職員工,負責為該組織的員工提供教練。
團體教練為具有相似目標或興趣的一群人提供教練,協助他們在個人發展上持續前進,教練與其他成員提供支持與激勵,促進個體潛能的發揮。
ICF 評估員通過 ICF 評估員培訓並持有 ICF 教練證照的教練;評估員負責審查 ACC、PCC 或 MCC 候選人的教練錄音並進行評分。
ICF 認證表示具備 ICF 證照,僅適用於擁有 ICF 證照者,例如 ACC、PCC 或 MCC。
內部教練在組織內任職的人員,負責兼職或全職地為該組織的員工提供教練。
團隊教練與團隊及其互動與關係進行共創與反思性的合作過程,激勵其發揮能力與潛能,以達成共同的目的與共享的目標。

原始資料:coachingfederation.org · 發布日期:April 11, 2026
翻譯者:楊世凡 Cindy Yang / 葉書芸 Tiffany Yeh / 胡燕 Ann Hu / 許偉龍 Jedidiah Alex K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