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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教練聯盟(ICF)是全球領先的教練協會。
ICF 由六個關係組織(FOs)組成。它們共同形成 ICF 生態系統。
這六個 FOs 為:ICF 專業教練、ICF 認證與標準、ICF 教練教育、ICF 基金會、ICF 組織內教練,以及 ICF 思維領導學院。ICF 全球董事會為完整的 ICF 生態系統提供戰略方向與協調。
基於其使命與責任,ICF 提供一套道德規範,無論其身分是 ICF 從業人士(見定義)或其他角色,在 ICF 生態系統中,所有人都需遵守的專業行為道德標準。由 ICF 道德規範所規制界範角色與責任包含 ICF 從業人士、ICF 員工(見定義)、志工、ICF 董事會成員、ICF 實踐社群的領導人員,以及 ICF 全球委員會、任務小組與核心團隊的成員(不論是否為 ICF 從業人士)。
ICF 道德規範將國際教練聯盟的核心價值(ICF Core Values)納入為理解 ICF 道德規範、道德原則與行為標準的基礎。
ICF 道德規範的目的是為了維護 ICF 與全球教練行業的誠信,方式包括:
本道德規範旨在協助受其規制界範人,在需要從事道德推理與決策時,參考應考慮的道德因素、價值與原則。
當人們在專業互動中表示自己屬於 ICF 生態系統與/或 ICF 從業人士時,ICF 道德規範即適用。
在遵循道德準則的過程中,存在相應的挑戰。挑戰中,ICF 生態系統中的人們難免會面臨需要對突發問題作出回應、解決兩難情境與問題的情形。
ICF 生態系統中的人們努力遵循道德準則即便這樣做需具備勇氣並作出困難的決定,以在與其利害關係人的互動中秉持「行善」(DO GOOD)原則。
本規範的第 4 部分闡述 ICF 從業人士在其不同角色中(如教練、教練督導、導師教練、講師與教練培訓生)所需承擔的道德義務。
ICF 獨立審查委員會透過道德行為審查(ECR)程序維護本道德規範,該程序適用於所有 ICF 從業人士。
ICF 要求所有持證 ICF 從業人士持續進行道德教育與培訓。此外,ICF 認證教練教育課程也須提供道德培訓,因 ICF 認為道德是教練職業的基礎要素。
本道德規範適用於所有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個人或實體。任何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個人或實體皆不得選擇不受任何部分或條款之約束,也不得刪除、修改或變更本規範中的任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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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道德規範提供實踐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的指引,並說明其如何付諸實踐。所有的價值與原則皆同等重要、相互支持,並具備引領性質。所有屬於 ICF 生態系統的人都應在其所有專業互動中尊重這些核心價值,並與這些原則保持一致。
ICF 的核心價值與相關的道德原則已列於 ICF 網站上,以下為重述內容。(見 ICF 核心價值 PDF)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專業: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合作: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人性:
我透過以下方式展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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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價值觀是具抱負性的,也是進行道德推理和道德決策的堅實指南。ICF 生態系統內的所有人都應在其所有專業互動中尊重並維護這些價值觀。
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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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這些 ICF 道德行為準則,是 ICF 教練核心能力(ICF Core Competencies)中的第一項:「展現道德實踐:理解並持續應用教練道德與標準。」
以下道德標準適用於 ICF 從業人士的所有專業活動——無論是否存在正式的教練關係(見定義)。這些道德標準分為五個小節: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作為一位 ICF 從業人士,我:
我理解 ICF 可依其判斷並根據道德行為審查(ECR)程序,對我是否違反 ICF 道德規範進行責任追究。
我亦同意,若有任何違規行為,我應接受 ICF 的處置,包括強制性的進修教練教育、導師教練輔導、督導,或是喪失我的 ICF 會員資格與∕或 ICF 證照。
在履行 ICF 生態系統中的任何角色時,我承諾透過在我的所有專業互動中遵守 ICF 道德規範來履行我的道德義務。我承諾盡我所能代表教練和 ICF 的誠信和專業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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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慧 | 任何使電腦與其它數位設備能模擬人類智慧與解決問題能力的演算法或機器基礎技術。(見標準 2.5) |
| 客戶 | 被教練的個人、團隊或團體成員,接受教練、導師或督導教練指導的教練,或接受培訓中的教練。(見標準 1.1、2.3、2.5、3.2、3.6、3.7、3.8、4.1、4.3) |
| 教練 | 與客戶建立合作關係,進行一段激發思考且具有創意的歷程,啟發客戶覺察並發揮其個人與專業潛能。(見第 4 部分) |
| 教練協議 | 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之間建立的正式文件,規範教練關係的條件、期待與條款。通常包含教練目標、會談持續時間與頻率、保密政策、付款條件、取消政策,以及教練與客戶雙方的責任等細節。(見標準 1.1、1.2、2.2、2.3、3.1、3.2) |
| 教練合作 | 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之間的結構化互動。此合作涵蓋整個教練流程,包括初步評估、目標設定、定期教練會談、進度追蹤與成果評估。(見標準 1.1、2.2、3.6) |
| 教練關係 | ICF 從業人士與客戶∕贊助者建立的一段關係,依據協議定義雙方的責任與期待。(見標準 1.2、3.1、3.2、3.3、3.6、4.2、4.3) |
| 教練督導 | 有經驗的教練與一位教練(或一群教練)進行反思性對話與合作過程,以促進其個人、專業與道德的發展與學習。(見第 1 與第 2 部分) |
| 本規範 | ICF 道德規範;此文件包含目的、核心價值與道德準則、承諾、準則、關鍵定義、詞彙表與誓言。 |
| 保密性 | 是指對在教練關係中或周圍獲得的任何資訊進行保護,除非基於法律需求、存在傷害威脅,或經客戶書面同意發布。(見標準 1.1、2.1、2.3、2.4、3.2) |
| 利益衝突 | 指 ICF 從業人士涉及多重利益時,其中一項利益的服務可能損害或與另一項利益衝突。此衝突可能涉及財務、個人、本質性、專業方面因素,或與客戶、潛在客戶或贊助者之間的潛在衝突。(見標準 3.1、3.2、3.3) |
| 核心能力 | 專業教練的特定技能。(見第 1 & 2 部分) |
| 平等 | 指所有人無論其種族、族裔、國籍、膚色、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年齡、宗教、移民身份、精神或身體殘疾,以及其他領域的差異,在資源和機會方面都能體驗到包容性和可獲取性的情況。(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3.5) |
| ICF 認證教練教育 | 指由教育機構提供的課程,該課程已通過 ICF 嚴格的審查流程,並證明其課程內容符合 ICF 對教練的定義、ICF 核心能力和 ICF 道德準則。(見第 1 部分及標準 5.1) |
| ICF 證照 | 一種專業認證,表示個人已達到特定標準和要求,旨在發展和提升其教練技能。ICF 證照稱謂包括初階認證教練(ACC)、專業認證教練(PCC)和專家認證教練(MCC)。(見第 1 部分及標準 5.1) |
| ICF 生態系統 | ICF 由六個家族組織(FOs)組成。它們共同構成了 ICF 生態系統。這些家族組織包括:ICF 專業教練、ICF 認證與標準、ICF 教練教育、ICF 基金會、ICF 組織內教練和 ICF 思維領導力學院,所有這些都在 ICF 全球董事會的領導之下。(見第 1 部分) |
| ICF 從業人士 | 指那些在專業角色中自稱是 ICF 會員和/或 ICF 證照持有人,這些角色包括但不限於教練、教練督導、導師教練、教練培訓師、培訓中的教練、董事會成員、志工或領導者。(見第 1、2 及 4 部分,以及標準 2.7、5.2) |
| ICF 員工 | 指任何受僱於 ICF 或與 ICF 簽約提供管理和行政服務的管理公司所僱用或簽約的個人。(見第 1 部分) |
| 智慧財產權 | 指人類智慧的創造物,這些創造物在法律上被認可為其創作者或所有者的財產。智慧財產權賦予創作者或所有者獨家使用、生產和傳播創造物的權利,這些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侵權。(見標準 2.6) |
| 法律 | 指遵守教練執業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見第 4 部分及標準 2.2、2.5) |
| 導師教練 | 一位經驗豐富的教練,提供協作學習過程(導師教練)給予另一位教練反饋,這些反饋基於觀察或錄製的教練會談,以進一步發展其獨特的教練風格和符合 ICF 核心能力的技能。(見第 1、2 部分及標準 3.7) |
| 贊助者 | 指支付費用和/或安排或定義所提供的教練服務的機構(包括其代表)或個人。這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權的人。(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1.1、2.3、2.5、3.2、3.6) |
| 支援人員 | 指為 ICF 從業人士工作並可接觸到客戶和/或教練資訊的人員(例如:行政助理、市場行銷、會計等)。(見標準 2.6) |
| 系統性平等 | 指性別平等、種族平等以及其他形式的平等,這些平等在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國家和社會的規範、語言、形象、信仰、道德、核心價值觀、政策、結構、法律、實踐和文化中制度化。(見第 2 部分及標準 3.5) |
| 系統性壓迫 | 指系統性種族主義、膚色歧視、性別歧視以及其他形式的系統性不平等,這些不平等根植於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國家和社會的規範、信仰、語言、形象、道德、核心價值觀、政策、結構、法律、實踐和文化中,並持續對邊緣化身的人進行廣泛的偏見和有害待遇,同時獎勵和優待享有特權身分的人。(見第 2 & 3 部分) |
詞彙表(其他術語)
| 教練平台 | 一種使用數位科技的教練平台,在大規模範圍內實現教練與客戶之間整合且無縫的教練旅程。 |
| 教練平台提供者 | 使用其自行開發或由平台開發商開發並以其品牌命名的教練技術平台之組織。 |
| 教練服務提供者 | 提供專業教練服務的營利或非營利組織,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有限責任公司(LLC)、非營利機構或合夥企業。 |
| 教練督導 | 一種動態且反思性的合作、指導與支持歷程,協助教練發展其個人、專業與道德能力與成熟度。 |
| DEIB | 多元性(Diversity)、平等性(Equity)、包容性(Inclusion)、歸屬感(Belonging):這些關鍵概念的組合用以支持多樣與差異、公平對待與機會、接納與歡迎,以及歸屬感。 |
| 多元性 | 種族、膚色、種姓、族裔、性別認同、性取向、階級、社經地位、年齡、宗教實踐、國籍、能力,以及其他人類差異的群體、階級與類別,例如個性特質、外表、溝通風格與領導風格。 |
| 平等性 | 提供資源與機會的行動,並建立規範、措施、政策、基礎建設與文化,使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潛力的行動。 |
| 共融性 | 接納並完全支持來自邊緣群體與特權群體的人;透過建立與維持流程、基礎建設與文化,使其參與不只是同化或區隔,而是真正整合於組織的生活與工作中,並參與決定組織工作內容與實施方式。 |
| 歸屬感 | 組織中邊緣與特權成員對組織及其工作的連結與參與的持續感受,基於他們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貢獻與內在價值被真誠重視與肯定,這種感受反映於組織持續的具體行動中。 |
| 外部教練 | 受雇於組織外部的教練,並非該組織的兼職或全職員工,負責為該組織的員工提供教練。 |
| 團體教練 | 為具有相似目標或興趣的一群人提供教練,協助他們在個人發展上持續前進,教練與其他成員提供支持與激勵,促進個體潛能的發揮。 |
| ICF 評估員 | 通過 ICF 評估員培訓並持有 ICF 教練證照的教練;評估員負責審查 ACC、PCC 或 MCC 候選人的教練錄音並進行評分。 |
| ICF 認證 | 表示具備 ICF 證照,僅適用於擁有 ICF 證照者,例如 ACC、PCC 或 MCC。 |
| 內部教練 | 在組織內任職的人員,負責兼職或全職地為該組織的員工提供教練。 |
| 團隊教練 | 與團隊及其互動與關係進行共創與反思性的合作過程,激勵其發揮能力與潛能,以達成共同的目的與共享的目標。 |
原始資料:coachingfederation.org · 發布日期:April 11, 2026
翻譯者:楊世凡 Cindy Yang / 葉書芸 Tiffany Yeh / 胡燕 Ann Hu / 許偉龍 Jedidiah Alex K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