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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文章作者: 黃婷 Tina Huang 教練, ICF MCC, 教練督導/高管教練
前言
我在「樂於助人, 想要貢獻」的議題上, 被磨練了很多年, 跌跌撞撞累積不少經驗, 過程中有不同層次的挫折與傷痕. 到現在我還一直在持續鍛鍊的是, 承認有我服務不到的時候, 然後我願意放下. 用一個可愛比喻, 誠摯地邀請大家品味咀嚼一句話:「有一種冷叫做媽媽覺得寶寶冷.」這樣的心情與狀態, 其實很容易出現在教練身上. 我們都知道, 媽媽對寶寶的愛是無庸置疑的, 而許多時候, 媽媽需要練習的是, 確認寶寶真正的需要是什麼?
2020年春節期間, COVID-19新冠肺炎剛剛發生的時候, 疫情還沒有蔓延到全球. 大中華區有教練發起活動, 熱情邀請教練們針對新冠疫情提供一對一教練對話服務. 坦白說, 我不確定一對一的服務對象是誰, 但是同樣熱愛公益的我告訴自己, 這個專案我不適合加入; 因為我是教練, 不是心理諮詢師. 這個話題在幾個教練聚會中也被仔細討論過兩三次, 因為我們在思考, 要不要一起共襄盛舉? 最後幾位資深教練的立場一致, 都認為嚴格定義下的教練們, 不適合參與這個項目.
為什麼不宜?
站在專業教練的立場, 我的思考方向主要有三:
一位有心理諮詢背景的教練好友回應我, 聽到那個活動時他也嚇了一跳, 因為那明顯超過教練範圍, 處理不好的話, 有可能幫不上對方, 還會傷到自己. 這些年來, 這位朋友在非營利諮詢機構擔任志工諮詢輔導時, 接到類似重大議題 (天災人禍) 的個案, 所能做的就是傾聽, 陪伴, 並試著同理. 但結束工作, 仍需要有督導系統給予支持協助, 從個案的場域離開. 他強調, 無論是諮詢輔導抑或是教練, 雖皆屬助人者工作, 但仍有其應守的界限. 我們可以在教練專業領域, 對我們可以服務的對象, 展現我們助人的熱情; 一旦逾越我們角色的服務範圍, 還是由適當的專業人員來服務, 以免助人不成, 反傷人又傷己.
很謝謝他的共鳴, 也讓我回憶起兩位朋友, 一位是有心理諮詢背景與經驗的資深教練, 某教練學院的導師, 支持過寶島的 921大地震; 另一位是日本的資深心理諮詢師, 支持過日本 311大海嘯的災後重建. 他們都曾經分享過, 在那樣的環境與系統裡, 對於他們個人產生很大的影響與挑戰. 尤其是支持過日本海嘯的朋友說, 那個影響巨大且久遠, 一直到現在都還留在他身上, 是一個非常耗神且耗能的過程, 他自己需要很留意把自己照顧好.
我想, 會選擇教練當職業的人, 大部分都有樂於助人 (甚至是救人Rescuing) 的傾向; 就像父親形容我, 從小就很愛管閒事. 也因此, 忍住衝動不著急地去幫助人, 這個功課我做了很久. 當我們想要去「救人」的時候, 我們已經不在教練狀態裡, 無論那位對象是否健康, 我們在自己的心理上, 已經和客戶已經失去對等的夥伴關係; 沒有了對等的夥伴關係, 教練對話時的位置因此產生變化, 客戶也會受影響對教練產生不合理的期待, 會希望我們救他們離開困境, 進而失去了相信自己的力量與智慧.
教練服務與心理諮詢的區別
我們滿腔熱血的時候會很容易忘記, 到底此刻最適合客戶的支持是什麼? 如果我們把自己當作最佳資源, 很可能因此讓客戶錯過取得最佳資源的時機; 這也是為什麼教練道德規範與準則會說, 教練和心理諮詢不同, 要留意客戶需要的是教練還是心理諮詢. 如有發現有需要, 必須及時轉介. ICF (International Coaching Federation) 國際教練聯盟總會, 特別為這個寫了一篇白皮書. 參考連結: Referring a Client to Therapy: A Set of Guidelines
雖然教練服務與心理諮詢在服務客戶的時候, 有很多互動方式高度雷同, 也都有情緒陪伴的部分, 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存有很大的差異.
用一個比喻來簡單地說明這個差異, 如果以A當作心理健康完整的代號, 心理諮詢是幫助客戶從 A- 到A, 教練則是幫助客戶從A到A+. 心理諮詢屬於醫療衛生保健, 受主管機關管轄, 如果嚴重一點, 客戶會從心理諮詢進入心理治療, 需要由心理醫生診斷, 看看需要投藥或是其他醫療手段, 以確保客戶可以恢復心理健康與行動力. 相異地, 教練服務的前提是, 客戶心理與身體是健康的, 教練和客戶屬於夥伴關係, 是平等的; 教練陪伴客戶朝著自己設定的未來目標前進時, 而客戶自己有足夠的資源與能量來面對困難或挑戰, 進行反思覺察, 然後調整路徑與行動.
教練心理與狀態受何影響?
後來, 有位教練夥伴在接受督導 (supervision) 的時候, 就和我提到他參加上面提及, 那個大中華區發起為 COVID-19新冠肺炎提供的教練服務活動. 他發現自己不是在提供教練服務, 談話的內容遠遠超過他可支持的範圍, 有排山倒海的情緒讓他招架不住. 他意識到對方把他當作生命線, 需要支持的內容不離生死和對生命的恐懼無助; 他很擔心對方會自殺, 因此半夜輾轉難眠, 心心念念該如何提供回應與支持. 這位教練的心理與狀態大大受到影響, 失去平衡.
用系統的觀點來看, 這位教練的整體, 被四個系統交織影響著.
因為熱心, 想要貢獻一份心力, 這位教練在提供服務之前, 沒有意識到, 客戶與自己已經被系統(1)和系統(2)影響, 生活與生命狀態儼然與平常不一樣; 他也沒有覺察客戶與自己有系統(3)與系統(4)影響而產生的心理合約質變, 以至於他們的對話與互動, 已經不知不覺中跨過教練關係的界線. 所謂的心理合約, 簡單來說, 是在進行教練對話的時候, 客戶與教練彼此用什麼心態和期待在這個關係裡一起工作. 在COVID-19 新冠肺炎的特殊環境下, 經常是客戶尋求救援, 而教練們也很容易上鉤地想要救人;「教練關係」演變成「救難關係」.
身為教練, 只能束手旁觀了嗎?
後來, 因為COVID-19新冠肺炎蔓延到全球, 很多企業客戶受到各國政策與公司政策影響, 自己和家人都在工作與活當中面臨巨大變動與挑戰, 很大部是因為封城, 旅行管制和群聚限制產生的社交疏離感, 也偶有會有面臨親友死亡的無助與難過. 即便不是患者或一線醫護人員, 企業客戶的挫折與壓力也都相當沉重; 甚至有企業客戶直接要求教練公司或平台, 提供他們有心理諮詢背景的教練, 然後請這些教練提供心理諮詢服務, 專注陪伴客戶心理與情緒的需要.
或許有夥伴會問, 難道我們就不能擺上我們的那一份關心了嗎? 我的回應是: 可以貢獻, 關鍵是貢獻什麼? 怎麼貢獻? 有幾個思考可以幫助我們. 首先: 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 不能做什麼? 其次: 訂立教練合約的時候更小心敏銳地釐清並判斷客戶的需要, 讓適合的人或資源幫助客戶. 以我自己為例, 學習鍛鍊教練這麼多年, 也接觸了一些心理學的基礎知識與技巧, 但是我終究不是心理諮詢的專家, 我明白自己的能力在哪裡, 所以會優先迴避很有機會觸及心理諮詢的項目. 接下來, 與客戶第一次會談的時候, 我會觀察客戶的狀態, 釐清客戶的需要, 判斷客戶真正需要的服務是什麼? 如果有必要, 會和客戶開誠布公討論最佳支持方式是什麼?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 教練自己本身具備心理諮詢的專業與經驗, 後來才成為教練; 或者是本來是教練, 後來去進修深造而具備了心理諮詢的專業與經驗. 這類具備兩種能力的教練, 在釐清客戶需要與訂立合約這個步驟, 就變成關鍵的一環. 具備兩種專長的教練, 在第一次與客戶見面的時候, 應該能夠很好的判斷客戶需要的是心理諮詢還是教練? 然後依據客戶的需要, 做出選擇, 是要訂立心理諮詢或是教練合約. 我想特別強調的是, 這兩種合約之間的服務方式與內容, 還是必須要客戶說清楚講明白的.
最近剛好有類似的故事發生, 一位教練好友A參加一個公益項目多年, 他說團隊當中另一位教練夥伴B覺得客戶需要心理諮詢更多, 所以想將客戶交換給A, 因為A有深厚的心理諮詢訓練與經驗. 然而依據教練道德準則規範, A覺得不妥, 因為A把自己在這個項目當中定義為教練, 但是又很想幫助B和B的客戶. A和我提到了這個困擾, 我直白地建議是, 或許在這個項目當中, 可以將有心理諮詢背景的教練們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小組, 就不當教練了, 專心提供心理諮詢服務. 當客戶有需要的時候, 沒有心理諮詢背景的教練們可以將客戶移轉到這個小組裡.
結語
COVID-19新冠肺炎不僅帶給我們挑戰, 也帶給我們反思與學習. 我們這些教練們和客戶一樣都受大環境 (全球系統) 的影響, 更需要謹慎且敏銳地留意客戶與自己的狀態, 甚至必要時, 我們自己也都需要尋求教練督導或心理諮詢師的支持. 往後面臨相同情境, 身為教練的我們, 該秉持什麼樣的心態? 站在什麼樣的立場? 守住什麼樣的界線? 教練們都有無比溫暖的心與豐富的愛, 當我們特別想要付出關懷與愛的時候, 或許可以練習暫停一下, 問問自己:
也可以回頭檢視一下 ICF 核心勝任力模型當中的第一條:展現教練與操守.
定義: 了解並始終如一的應用教練道德與教練準則.
疫情剛發生的時候, 我用本文分享的幾個面向幫助自己做決定, 劃出自己的界限也做出對應的行動. 如果有人募資買口罩或醫療用品給新冠肺炎的區域, 就捐錢或捐物資; 如果有直面疫情的患者或醫護人員想要聊聊, 優先建議他們去尋求心理諮詢師的輔導; 和企業客戶進行教練會談的時候, 發現他們需要的不是教練, 我就轉介. 因為我知道這是身為教練的我, 可以貢獻的最適合方式. 很感恩地, 這半年過去, 我甚至有機會教練督導的身分, 成為教練夥伴們的支持系統, 協助他們在服務身陷疫情的企業客戶時, 可以更好的照顧客戶與他們自己.